2017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招聘23人公告(二)(2)
五、考试
(1)此次招聘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技能内容以临床;三基;知识测试为主(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工作。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网站,网址:www.srmy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350004。联系电话:0591-83258119、0591-8394729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单位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314(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0591-83947180(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0591-22861107(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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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