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教师招聘方案(21人)(3)
六、录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天中实验小学在规定时间内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档案管理。
(三)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隐瞒真实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四)新聘用人员正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工资标准参照开发区公办学校同等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学校还将根据工作实绩发放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绩效津贴,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0396-3555369
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
2017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rc.net/xw/news/view.asp?id=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