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方案(226人)(3)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与聘用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专业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体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和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岗位保留一个月补录时限。
新聘用人员录用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证手续,新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监察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保密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 0396-2828623
区人社局 0396-2828915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rc.net/xw/news/view.asp?id=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