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招聘60名高中、中职和幼儿教师公告
2017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中职教师10名、幼儿教师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招聘60名高中、中职和幼儿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郧西县教育局(南正街212号)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名时须填报到具体岗位,考务费150元。报名时现场采相,采相费用自理。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17年8月1日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高中、中职阶段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对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在开考前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3日下午3:00-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时间:8月4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10:30—12: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高中、中职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卷;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幼儿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报考高中、中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卷成绩即为该生笔试综合成绩,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综合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