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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81人)(3)

2017-07-20 13:46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六)量化考核

  进入量化考核人员必须于2017年8月3日11:30前提交量化考核相关计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提供的不予计分,考核组对选调人员进行量化考核。8月3日17:30前选调人员到监审股确认量化考核分数,无异议者签字认可,超过时间不来确认签字的视为默认。量化考核满分10分,其量化考核内容和分值如下:

  1.教龄(2分)。每年0.1分,最高记分为2分。

  2.教学成绩(4分)。中学教学成绩近三年县级及以上学年末统测获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5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5分,第七名1分,第八名0.5分;小学教学成绩近三年县学年末统测获乡镇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5分,第五名2分(不重复记分,以最高名次记分。报考中学、小学语文和数学岗位,提供的成绩证明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方可计分,报考幼儿园及小学其他岗位统一不加分)

  3.表彰奖励(2分)。近三年来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师、优秀团干部、优秀少队辅导员、课堂教学竞赛、教育教学现场竞赛。以上表彰奖励事项给予加分,其他一律不列入加分范围。国家级奖励2分、省级1.6分、州级1.2分、县级1分、乡镇级0.8分、校级0.5分(不重复计分,每个奖项类别以最高级别奖励记分,最高计分不超过2分)。

  4.其他加分(2分)。正在担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以教育局党委任命文件为准),每满1年记0.2分(满6个月不到12个月视为一年记0.2分,不满6个月不得记分),最高记分不超过2分。

  5.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8月4日在富宁政务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体检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对同一岗位中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拟选调人员于2017年8月7日,统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负),如体检有疑问且县医院无法下结论的暂不作为拟调人员予以公示,待州级医院复检明确结论后再作安排。

  (八)拟选调公示。在富宁政务网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关责任人在学年履职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选调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借调到外系统人员被录用的必须到报考岗位工作,否则顺延下一个,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调(流)动资格。外县报考人员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

  七、纪律要求

  (一)坚持按工作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不得因人设岗,除新成立机构、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可设置定向考调外,其他一律不得设置定向考调。

  (二)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考核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6128307。

  (四)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25007。

  附件:

  1.富宁县2017年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2.富宁县2017年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成绩证明

  4.量化考核表

  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Item/314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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