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依安县公开招聘教师67人公告(3)
被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选岗。2017年毕业生如不能取得毕业证,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一类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依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依 安 县 教 育 局
2017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ljyian.gov.cn/zwgk/zwgk_show.asp?parentid=&cid=372&infotype=4&id=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