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89人)(4)
五、纪律和监督
1.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2266128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266119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pds.lss.gov.cn:81/xxgk/jgsydwzlgg/2017/07/24/11583525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