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唐河县公开招聘300名教师公告(第1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2017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300名。
1、初中120名。其中:语文20人、数学20人、英语20人、物理10人、化学10人、生物10人、政治10人、历史10人、地理10人。
2、小学160名。其中:语文40人、数学40人、英语40人、体育1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信息技术10人。
3、幼儿园20名。
初中、小学岗位为:除滨河、文峰、兴唐、城郊以外的乡镇;幼儿园岗位为:县直幼儿园、滨河第一幼儿园、滨河第二幼儿园共12名,其余为除滨河、文峰、兴唐、城郊以外的乡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具备初中及以上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体、音、美学科所学专业需与报名岗位学科相一致。
3、幼儿教师: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