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公告(4)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 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后,由用人单位持聘用文件、合同等资料到县编委办办理上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三年服务期制度(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一律不予办理调出本县手续、不得参加县外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试用期满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给用人单位和招考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被聘用人员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贵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订立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县公招办发布的各项招聘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并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息烽县公招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
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招办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721344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36
(息烽县纪委、监察局)
(七)考生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贵州微息烽”及时获悉招聘过程中各项资讯。
1、附件1:息烽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2、附件2:息烽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附件3;息烽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及考试承诺书(信息表及考试承诺书双面打印后用手工填写).doc
4、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注: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doc
5、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适用于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居委会成员).doc
【文章来源】http://www.xifeng.gov.cn/xwzx/tzgg/201707/t20170724_1936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