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福建省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3)
八、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相应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学习的人员,须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下同)取得。(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到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2、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7年7月3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201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②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6、2017、2018应届毕业生,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6、2017、2018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县”的,其确认条件为①2017年7月3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长汀县辖区内的或201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长汀县居住证的;②长汀县生源毕业生,户籍尚未迁回长汀落户的。
3、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最高年龄以《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5、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长汀县委组织部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