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2)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所应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林业厅及直属单位网,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直属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省林科院联系电话:0591-87916190
省林规院联系电话: 0591-88017279
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联系电话:0596-7832692
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8608134
十、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林业厅和直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林业厅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608173。
2.相关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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