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23人)(6)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以上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兴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xy.gov.cn/html/xygov/201707/27/134249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