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州晋安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递补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an-fz-fj.gov.cn/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jinanrsj)。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3天下午18:00之前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确保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各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an-fz-fj.gov.cn/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jinanrsj)查询。
五、体检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依招聘单位申请,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同意。
七、聘用
拟聘人员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拟聘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5年,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平原卫生院、山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一类型岗位采取合岗报名(只报岗位,不报单位形式),聘用时由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九、咨询和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0591-83921763,83924090
举报电话:0591-88053733
原标题:2017年福州市晋安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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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