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伊宁县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师1331名公告
2017年新疆伊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9名学前双语教师和562名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29日—8月4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伊宁县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师1331名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户籍不限。
2、在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后可直接录用。
3、在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中,笔试成绩合格未入围面试的考生,报名、面试合格后可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1)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2)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和MHK证要求:
能正确流利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或MHK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如无普通话或MHK证件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普通话和MHK等级证书;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如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杏乡教育微信平台、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29日—8月4日
报名地点:伊宁县第三中学
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伊宁县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