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
2017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面试安排在2017年9月中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经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2017年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7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2017年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在编应聘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标准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张,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3.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照顾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加分(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取得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需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性工作证明,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方有效)。
5.上级机关选派到玉林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玉林市服务满两年(任期至2017年7月31日)并经考核合格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
2.发布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后,由市卫计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上旬前。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安排在2017年9月中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卫计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
5.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