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喀什地区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57名公告(3)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须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补录
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统一组织补录。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因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17年喀什地区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咨询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998-2671032(地区人社局组织人事科)
0998-2955255(地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政策咨询电话: 0998-2671016(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98-2671030(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件:1.2017年喀什地区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2017年喀什地区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表
5.2017年喀什地区储备编及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政审表
文章来源:http://www.ksrsrc.gov.cn/new/Article/Rencai/201707/11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