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乐东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公告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医联体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属乐东县政府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医院建制规模和设置规划,为了完善医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配置,保障医院按时运行,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乐东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后择优录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其中事业编制技术人员36人,编制外工作人员64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1、被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的,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2、被聘为编制外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五险一金按现行制度办理。
3、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琼府[2004]34号)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面对全国招聘,但本县域内卫生系统编制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年龄要求: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者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者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者55周岁以下。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年龄见岗位附表。
6、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时限
从2017年8月02日至8月11日止。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①登录海南分院官网(http://www.301hn.cn/)人才招聘选择医联体招聘版块按所报 考岗位申请职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把报名材料扫描制作一个压缩邮件,并将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395962117@QQ.com邮箱。
②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乐东县第一人民医院、乐东县中医院工地指挥部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17年8月11日24时。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经初审没有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则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后面2位小数)。
1、笔试(满分100分)。
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乐东县政府网站公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笔试考试满分计算。编制外人员不组织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