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西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公告(2)
6.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开考考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需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到报名点领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和阅知考生须知。
笔试时间: 8 月 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州人社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由县卫计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743-4263875
县卫计局 :0743-4267671
附件1:2017年泸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 8月4 日
文章来源:http://rsj.xxz.gov.cn/gsgg/201708/t20170804_758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