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竹溪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55名公告
2017湖北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50名,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招聘专业会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湖北竹溪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55名公告
一、组织领导
全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工作在2017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等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学校(幼儿园)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学校(幼儿)工作需要;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招聘单位 |
职位 名称 |
职数 |
职位条件 |
户籍(生源条件) |
县教育局 所属教育 事业单位 (全额事业) |
幼儿教师 |
50 |
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和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专业专科毕业生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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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特校康 复教师 |
2 |
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特殊教育、儿童康复、听力语言康复技术、音乐康复技术等特殊教育专业技术。 |
限本县及相邻县户籍或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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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3 |
全日制财务会计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限本县及相邻县户籍或生源 |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二)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须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还应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笔试考务费100元,面试考务费50元。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竹溪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笔试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竹溪县实验中学。
3.有关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才可以开考(特殊教育教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达不到3:1的,可适当放宽比例)。若报名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按规定削减招聘计划数,并另行发布公告。
4.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