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公告
2017湖南株洲县结合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湖南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已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4、自愿在株洲县服务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调档案,不办理调动、离职手续;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27560810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株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
(1)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为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