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榆林定边县幼儿辅导员招聘150人公告(2)
(三)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在报名地点缴费,报名结束时仍未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持相关证明在报名地点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即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考试
1、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五大领域知识及教育政策法规。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bian.gov.cn/)公布,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对冒名顶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3、考试阅卷:本次招聘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当天上午组织考试,下午使用电脑阅卷,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4、考试加分: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聘人员属于定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给予加10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及管理
1、新聘的幼儿辅导员属于县内临时聘用的非在编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入,与县人社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当定边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时,劳务派遣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部解聘幼儿辅导员。
2、幼儿辅导员工资按本科每月2500元、大专每月2300元标准发放,并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幼儿辅导员不参与职称评定。
3、由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负责幼儿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咨询电话:0912-4218920
温馨提示: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考试、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017年定边县公开招聘幼儿辅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2017年陕西省榆林定边县幼儿辅导员招聘15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及审查时间: 201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