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00人公告(3)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公布成绩:10月9日(周一),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七)体检
1、体检时间10月10日(周二)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八)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十)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邢台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十一)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二)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邢台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02757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7年9月8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