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921人公告
为适应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
201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921人公告
一、录用计划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招录人民警察921名。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中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纳入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范围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考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招警工作专用网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警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地及有关单位通过本地(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招警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相关工作专用网站及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3。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基本要求
本次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提交报名申请与查询审核结果阶段,所有职位均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在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省公安厅职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报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职位的,在各地专用网站(见附件3)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河南省2017年统一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请妥善留存。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6321991、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
2.资格初审。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各地及有关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地及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