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1人公告(2)
(三)体检
体检工作县公安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
2、领取体检通知书。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体能测试都合格者,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试人员中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岗位实践
岗位实践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期10天。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人员被淘汰后,空缺人员从体能测试人员中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对岗位实践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六)公示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现有同类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每月54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和维稳津贴)。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报名联系电话:7667718
附件:
奇台县公安局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