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云阳县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175人公告(3)
八、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卫生事业单位部分岗位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5129700
附件:
1.附件1:云阳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改)
2.附件2: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附件3:诚信承诺书
4.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5.附件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文章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7-11-08/5086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