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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招聘公安协警人员100人公告

2017-11-29 11:46  |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招聘公安协警人员10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11月30日,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招聘公安协警人员100人公告

  根据《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伊犁州协警管理办法》规定,察布查尔县公安局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自治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县聘公安协警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察布查尔县户籍或生源的未就业高中及以上人员;

  2、具有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女性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35周岁及以下(既:1982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详见附件《2017年察布查尔县公开招录县聘公安协警人员职位表》)

  5、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其它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报考招聘职位全部条件

  7、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0日)前。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4、自治县县聘人员;

  5、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视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

  6、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7年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招聘公安协警人员职位表》,各位报名的考生可到察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999-3625442。

  三、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11月30日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门40元,报名费15元)。

  四、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察布查尔县公安局二楼政工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17年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招聘公安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要求:

  (1)历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2017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2017年毕业但未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人员须持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3)退役士兵:持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学历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40%

  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

  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㈡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㈢在察布查尔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㈣复员军人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最高不突破100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证件要求

  ㈠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团委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㈡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有原件、复印件。

  ㈢复员军人须提供退伍士兵证。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汉语命制。

  5、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6、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入闱面试笔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入闱面试笔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3-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超过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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