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宛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现公告如下:
2017年河南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名额
2017年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2名,事业编制,财政全额供给。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要求及拟聘人数见附件(宛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宛城区政府网站、公告张贴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本人填写《宛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表在宛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现场影像、指纹采集。报名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凭相关证件(证明)免缴笔试考务费。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1:2,若降低比例后,还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组织部门通知其于2017年12月21日16:00前,到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从我市入伍和入伍前户籍在南阳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加分的大学生村干部需填写“大学生村干部信息承诺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其余三类服务项目报考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咨询台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