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0人公告(2)
(三)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1.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设面试名额为R,职位招聘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
2.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起公布。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初定于2018年2月1日17:00后在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的地点设在深圳市。考生可于2018年2月1日17:00后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可由深圳市公安局依次进行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评。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资格审核同日进行,分批分段实施。
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结果后,系统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心理素质测评达标的,进入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达标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6。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注意事项。
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深圳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18年2月5日后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7。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取得国(境)外身份、因私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深圳市公安局通过其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七、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于2018年9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应聘指南(附件3)。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szga.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发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2017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相关附件: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大纲.doc
相关附件:附件3: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docx
相关附件:附件5: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doc
相关附件:附件6:深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