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496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度山西省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4968人公告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以后出生);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须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
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还可报考应届生职位。
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录用。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考录时职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这一期间,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工作时间、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除有职位明确要求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查询党群系统和行政机关的招考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www.sxdygbjy.gov.cn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x.hrss.gov.cn )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
考生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其以下党群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委组织部联系;报考市级及其以下行政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报考法检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省、市法检招录机关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5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5日24:00至3月27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计划录用人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人数需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减少计划录用人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8年3月30日14:00至3月31日12: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30日14:00至3月31 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8年3月31日20:00前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3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6日—4月2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3月26日-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