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08人公告
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08人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08人公告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人(其中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非天津市户口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武清、蓟州、静海、宝坻、宁河区报考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考方案》和《招考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