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15家,计划招聘16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至2000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海陵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2018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补报。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5月12日8:30~5月16日18:00。
区组织人社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5月12日8:30~5月19日18∶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同时提供代报者本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4);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材料;社会人员须交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有“具有建设(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建设(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报考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或用工合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12日;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予以减免。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4),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现场及中国海陵网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5月12日16: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报名现场和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中国海陵网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5月 15 日(14:30~18:00),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北三楼西公务员管理科)。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