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9人(2)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学校(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人社局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公告由昆明市教育局和各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附件1:2018年昆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4:《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新)》
昆明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