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2)
七、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注:60037、60038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项用于招聘中职教师(行知学校)和县委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人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专项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三)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歙县人社局事业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考察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歙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技术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6647(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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