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结合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453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2018年上半年笔试考试计划>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岗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报考。
6.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我县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须持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7.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限在本县担任满1届(连续三年任职)以上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按截至2018年4 月10 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考生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1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报经县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4月10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4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4月1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县招聘办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8年4月1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13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2018年4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县招聘办(电话:0851-37220375);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851-33525070)。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按照《招聘简章》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办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