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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任教师66人公告

2018-04-28 14:01  |  杭州教育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5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杭州市大关中学董家校区

  教师招聘考试QQ群:550941830(加入qq群)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文晖中学等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6名,会计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在职非编教师。指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2018年3月以来连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会计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

  2.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情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现从事会计工作(提供编制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教师岗位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7届、2018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会计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应聘者可提前联系招聘单位。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招考计划》。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在编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在职会计报名须提交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6.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的准考证的电子稿由各招聘单位在2018年5月21日-22日发至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及时查收并自行打印;“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考生须知”于2018年5月22日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的“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调整报名(补报名)

  5月7日报名结束后,9日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杭州·拱墅”门户网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10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调整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调整报名地点:杭州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欧尚对面)。公交车K151路、K591路、K33路至上塘路绍兴路口站或K69路、K77路、K80路、K88路、K191路、K198路、K403、K69路至大关北站下车后即可到达。

  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开考。2018年5月11日,在杭州教育网、“杭州·拱墅”门户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原报名材料到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拱墅区人防大厦901室)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改报前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此材料须由原报考单位盖章确认并注明“取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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