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杭州桐庐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68人公告(2)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www.tonglu.gov.cn/xxgks/xxgk_jyj/)“人事信息”栏和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公布为准。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64218512
附件1 2018年桐庐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