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杭州建德市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37人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如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用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替代),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二)面试
笔试后,面试入围对象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建德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和建德人事人才网公布。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64722901;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 6472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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