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市乳源县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乳源瑶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卫生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2016、2时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职称、执业资格条件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2:30一5:30)
(二)报名地点
1.综合类: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职业介绍大厅;
2.教育类: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环城西路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卫生类: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滨江中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须本人签名)o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相片框内,另外2张点贴在A4纸上)
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名时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6月7日一6月8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2:30一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2.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