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十堰市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人公告(2)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5月23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地点:郧阳区实验中学礼堂。联系电话:0719-7224036。
2.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户口本(报考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岗位的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教师报考定向到教学点(村小),具体岗位见附件1。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定向到乡镇,具体岗位见附件2。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不含区特校康复教师),报考时不具体到单位,最终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考生依次选岗。每个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3.资格复审。区人社局、教育局组成专班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以及绘画,分值为100分;报考校医和康复教师岗位的,主要测试相关岗位卫生医学知识。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公示)。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的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讲故事、音乐和舞蹈三项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讲故事40分、音乐30分、舞蹈30分;校医和康复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3.面试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每一考生的面试成绩由统分组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5.面试地点:以公告为准。
(四)录取。
1.成绩确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在郧阳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人选确定。城区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岗位,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取对象,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教学点(村小)教师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根据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录取对象。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后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函调和查阅档案方式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在学习、工作或待业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受过处罚处分的;
2.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六)聘用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
1.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
2.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入郧阳区城区学校,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定向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实行人岗分离管理,一经离开教学点(包括到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任教),待遇、编制随即取消。
附件2.郧阳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岗位计划表
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阳区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