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公开选拔本科儿科医师公告(2)
3、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4、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5、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签署就业意向书名单,填写《2018年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公开选拔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的,我单位与报考人员签署就业意向书。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公开选拔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各环节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㈣签署就业意向书
经考试测评合格的考生,可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签署就业意向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招聘机构签署就业意向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拔,不再为其保留选拔名额。
㈤专项培养和实习
签署就业意向书的考生,将按照《专项培养和实习协议书》统筹安排到天津市儿童医院进行儿科专项培养和实习。
㈥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毕业后经专项培养和实习考核,符合就业意向书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年办理毕业生报到统一时间内,履行毕业生录用手续,然后到我单位就业。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2-87787862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招聘考务咨询: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022-58077819
附件1:2018年度选拔儿科医师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专项培养和实习协议书.doc
附件3: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2019年公开选拔本科儿科医师计划表.xls
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