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市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医疗专业人员15人公告(2)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需服从组织分配,需在所聘用的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者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40128。
附件 1、仁化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