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宁河卫生计生系统赴泰山医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人公告(2)
六、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考区显著位置公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按我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天结束后,在考点显著位置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
八、招聘办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卫计委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此次招聘中被确定体检合格后,不得再报考宁河区卫计系统组织的其他考点招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22-69591634
监督举报电话:022-69116291
附件:《2018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泰山医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