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肺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肺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5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7日后,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又名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度福州肺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15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后),可登录福州肺科医院官网(http://www.fjfk.com/)或福州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5月25日至2000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2018年5月25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2018年5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6年、2017年、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十)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计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十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上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8年5月25日9:00~5月31日17:3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我院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00~5月31日24:00。进入面试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8年5月25日9:00~2018年5月31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6月1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8年5月25日9:00~5月31日17:3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6月7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