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福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3)
七、聘用
(一)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计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如因考生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五)福州市中医院官网、福州卫生人才网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监督
监察室电话:0591-87673115
十、本公告由福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7678565
福州市中医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