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招聘65人公告(2)
五、考核与体检
由承接主体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考核不合格的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由承接主体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留用,由承接主体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政府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同单位应缴部分由承接主体负责一同转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个人四项保险账户。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