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罗定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94名公告(3)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罗定教育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在同一招聘岗位组内,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者先行选择岗位,若放弃选择岗位的,可依次递补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聘用教师待遇。聘用教师要与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
其中乡镇中学往小学支教语文岗位组一、二、三和街道中学往小学支教语文岗位组一、二,乡镇中学往小学支教数学岗位组一、二、三、四、五,乡镇中学往小学支教英语岗位组一、二、三以及乡镇和街道中学往小学支教英语岗位组一等十四个岗位组的112名教师,必须往小学支教三年,三年后按工作实际需要或留在中学任教,或调到小学任教,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执行。
十、聘用的终止
聘用教师有以下情况的,市教育局可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聘用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十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的组织及聘用的有关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0766-3737087
罗定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