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7人公告(3)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2、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3、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