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2)
四、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只是选拔进入综合考核人选,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在房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综合考核形式,分为业务考核(备课、试讲)和面试(答辩、面试)两部分,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择优录用。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报考人员在签到时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到备课室后再根据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说课内容,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试讲:试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答辩和面试:答辩、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提示:1.本次考核将教案及板书等教师基本功纳入考核内容; 2.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根据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时,落聘人员可申请二次调剂。 ㈠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㈡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㈢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㈣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按照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农村教师待遇。
㈤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4.2018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8.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㈡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