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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大足区招聘25名教师公告

2018-05-31 11:36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重庆市大足区招聘25名教师公告已发,面向全国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大足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公开选聘区外优秀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人事招聘政策,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聘教师共25名,其中A类学校3名,B类学校12名,C类学校10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束后,若某一类学校选聘名额有空缺的,可在总名额范围内依次按A类、B类、C类的顺序将空缺名额进行一次性调剂。具体选聘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大足区2018年公开选聘区外优秀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和对象

  大足区外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正式中小学(含职高、特教校)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在大足区学校任教服务5年及以上;

  3.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或讲师)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5.在编在岗1年及以上(工作时间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按期转正人员试用期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回避制度要求。

  (二)其他条件

  1.A类学校(五选二)

  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具有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⑶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骨干教师、劳动模范等荣誉(或相当荣誉)称号;

  ⑷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⑸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教育部或中央教科所颁发的国家级奖项。

  2.B类学校(六选二)

  ⑴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具有一级教师(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⑶获得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相当荣誉)称号;

  ⑷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⑸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⑹荣获区(县)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师荣誉(含相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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