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
1.《资格审核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全程不能提前交卷离场。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各级别考试大纲均进行了重新修订,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相应级别的考试大纲。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号)规定,中级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元,初级每人每科收费标准5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5月27日